張貼日期: 2026-05-04 12:17:53 點閱:7
| [11503996] 有關本縣114學年度「三類專業回饋人才認證(含初階、進階、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及教學輔導教師第二種換證)」收件申請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 |
| 單位 / 發佈人 | 學管科 / 曹雅婷 04-75318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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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時間 / 點閱 | 2026-04-30 13:38 / 310 |
| 內容 |
一、依據本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。 二、旨揭認證相關資訊如下: (一) 參與對象:符合本縣三類專業回饋人才認證取證身分,並於下列培訓課程時數有效期內完成規定專業實踐事項之教師。(詳細認證資格請詳各類培訓課程所附認證手冊) 1、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:於114學年完成初階培訓課程(共6小時),且尚未完成認證之教師。 (二) 收件期限:115年5月1日(星期五)起至113年5月31日(星期日)下午11時59分止 。(以表單收訖回覆時間為準,逾期不受理) (三) 收件方式:線上表單收件 (https://forms.gle/6k4VbQgoCDdZ3V9Y6),請以學校OPENID帳號登入填寫。 (四) 收件說明:本府認定教師申請認證/換證成功,需收到2個文件:校內認證教師總表 及 教師認證/換證資料。 1、校內教師認證總表 (總表下載) (1) 原則由學校行政盤點校內參與當學年認證教師後填寫並上傳,請於收件表單選擇【三類人才認證-上傳總表】。總表未列出教師將無法參與認證。(換證教師不必列入) 2、初階/進階/教輔認證資料: (1) 原則由申請認證人員自行上傳,非必要請避免由他人代傳,以防代傳人員填答錯誤或上傳失誤造成申請無效、退件或審查疑慮。 2、換證(二)資料: (1) 原則由申請換證人員自行上傳,非必要請避免由他人代傳,以防代傳人員填答錯誤或上傳失誤造成申請無效、退件或審查疑慮。 3、注意事項: (1) 如認證及換證申請未使用適用年度版本的表件或逾期提交,將不受理其申請;各類認證/換證適用表件確認,請至表單內資料上傳區詳閱說明。 三、本府預計於115年5月11日及5月25日彙整受理情形並公告到校,俟收件截止後將於6月至7月進行初審、複審及申覆流程,並另案公告認證通過名單及證號。 四、如有收件表單上傳操作或其他認證相關問題,請逕洽04-7531870,找曹老師協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