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1-05 18:22:17 點閱:11
主旨:檢送「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
宣導資料1份(如附件)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)
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貴校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
揭注意事項,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健全
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;另請多加關懷、了解
學生身心狀況,適時給予輔導協助。